一、局级课题申请结题材料:
1、项目申请书复印件1份;2、结题申请表1份;5、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材料1份(附文章复印件,注意字体、格式、参考文献格式等)。
二、卫计委答辩:
按照卫计委科教处通知参加结题验收会,需准备10分钟幻灯、专家意见稿(参考)、专家签字页等。以科研科通知为准。
三、申报成果:卫计委汇报后提交材料:
局基金项目结题汇报后需提交以下材料进行成果登记:1、项目申请书复印件1份;2、结题申请表2份;3、结题报告3份(填写专家修改后的意见及专家签字);4、成果登记表5份(由系统填写后在线打印纸质版,并导出电子版,不要修改文件名);5、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材料3份(附文章复印件,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,注意字体、格式、参考文献格式等);6、相关材料的电子版。
注:成果登记表内成果评价方式:验收。
(科研科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