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自选课题 申请成果鉴定材料:
1、成果鉴定初审表1份(3位院内学术委员会委员签字);2、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材料1份(附查新证明、文章复印件,注意字体、格式、参考文献格式等)。
二、卫计委答辩:
按照卫计委科教处通知参加成果鉴定会,需准备10分钟幻灯、专家意见稿(参考)、专家签字页等。以科研科通知为准。
三、卫计委成果鉴定后需提交材料:
自选课题上会后需提交以下材料进行成果登记:1、成果鉴定初审表3份;2、成果认定证书5份(填写专家修改后的意见及专家签字);3、成果登记表5份(由系统填写后在线打印纸质版,并导出电子版,不要修改文件名);4、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材料3份(附查新证明、文章复印件,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,注意字体、格式、参考文献格式等);6、相关材料的电子版。
注:成果登记表内成果评价方式:评估。
(科研科)